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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3章 孤狼独行,林海迷踪

    清晨的薄雾还未散去,陆峰已经钻进了那片熟悉的山林。

    陆峰没有直接离开,而是在外围的山头上潜伏了半个小时,直到看见那两辆军用卡车从陈刚的驻地呼啸而出,朝着靠山屯的方向疾驰而去,他才真正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岚和秦锋如果能及时撤进深山,加上王铁柱在村里的照应,哪怕是“利剑”的人去了,一时半会儿也奈何不了他们。

    更何况,陈刚带了一个排的兵过去“拉练”,这最起码让别有用心的人不能得逞。

    晨雾散去后,阳光像毒辣的鞭子一样抽打在密林中。

    空气潮湿得能拧出水来,蚊虫成群结队地在耳边轰鸣。

    陆峰靠在一棵巨大的红松树下,大口喘着粗气。

    汗水顺着他满是胡茬的下巴滴落,但他身上的衣服却让他更加难受。

    糙爷是个讲究排场的人,这衣服料子是上好的,在阳光下泛着一股子不属于这片山林的“富贵气”。

    而且这衣服有些大,穿在身上晃晃荡荡,既不方便行动,又显眼得要命。

    陆峰从怀里掏出“青铜之骨”组合体。

    在斑驳的树影下,这块不规则的金属散发着幽幽的光。

    现在的局势很清楚了。

    那个内鬼用一条命做局,把自己钉死在了“杀人特务”的耻辱柱上。

    想要洗刷冤屈,光靠嘴说或者找证据,已经是死局。

    死无对证,邓子方是个认死理的人,在没有新的铁证之前,自己就是头号通缉犯。

    “不能在这里耗着。”陆峰在心里对自己说。

    他的手指轻轻抚摸着碎片上那些复杂的纹路。

    把碎片凑齐,解开秘密,送走秦锋,这才是当下最紧要的。

    现在的组合体还缺两块。

    一块在长白山天池底下,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拿,况且现在不适合在长白山区域活动。

    那就只剩下最后一块。

    陆峰闭上了眼,回忆起上次青铜之骨的星图,最后一块碎片的坐标,闪烁在大洋彼岸——美国。

    去美国。

    这个念头一冒出来,看似疯狂,却成了目前唯一的目的地。

    但这年头,中美还没建交,两国处于敌对状态。

    他现在连个合法的中国公民身份都没了,怎么去美国?

    游过去?

    陆峰苦笑着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必须有个跳板。

    陆峰的脑海里,突然跳出了一个人名——黄秉坤。

    那个在湖南倒爷。

    陆峰记得黄秉坤当初说过,他有香港的老板要人参。

    既然能把货卖到香港,那他手里一定有通往香港的路子。

    香港是自由港,也是通往西方的桥头堡。

    只要到了香港,凭自己前世的经验和手段,搞个假身份去美国,虽然难,但也不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“湖南。”

    陆峰收起碎片,目光变得坚定。

    既然北边是死局,那就往南杀出一条生路。

    但在那之前,得先解决这身行头。

    这身衣服在城里或许是体面,但在山沟沟里,或是在路上,那就是告诉所有人“我有问题”。

    这年头的平头百姓,谁穿这个?

    太扎眼了。

    陆峰起身,继续向深山行进。

    走了大概两个小时,前面出现了一间护林员的小木屋。

    陆峰潜伏在草丛里观察了许久,确定没人后,才悄悄摸了进去。

    屋里陈设很简单,一个火炕,几个咸菜坛子。

    墙上挂着几件打满补丁的旧粗布衣裳,还有一顶破草帽。

    这才是这片山林该有的颜色。

    陆峰迅速脱下那身昂贵的衣服,换上了一身粗布衣裳。

    临走时,他犹豫了一下。

    他现在的身份是逃犯,按理说应该拿了就走,不留痕迹。但看着护林员生活的确实不易,如果不给点补偿,这护林员丢了衣服心里肯定是难受的紧?

    陆峰从糙爷给的那叠钱里,抽出一张大黑拾,半边压在了炕席底下,露出了一半。

    十块钱,在这个年代,足够买好几套这样的新衣裳了,还能买不少粮食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陆峰戴上破草帽,把换下的衣服,藏在了树丛里,消失在了茫茫林海中。

    然而,正是这一丝未泯的良知,暴露了他的行踪。

    当天下午。

    老护林员回来,发现自己的衣裳不见了,炕席底下还压着十块巨款。

    老头是个实诚人,更是个胆小的人。

    “这么多钱,这让人知道,不得给我定成投机倒把。”

    老头没敢动那钱,连忙跑到了最近的公社派出所报案。

    两个小时后,消息传到了长春利剑基地。

    邓子方看着手里的报告,狠狠地掐灭了烟头。

    “拿走了一身粗布衣,留了十块钱……哼,陆峰,你倒是讲究。”

    邓子方站起身,对着面前全副武装的精锐行动组下令:

    “目标在安图西南方向的山林里,换装了。”

    邓子方推算了一下时间,在地图上圈定了陆峰此时可能到达的位置。

    “通知下去,封锁这一片所有路口。一组二组带军犬进山,给我咬住他!”

    “记住,这个人极度危险。要是反抗……”邓子方顿了顿,“允许击毙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与此同时,陆峰并不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暴露。

    他正穿行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青纱帐里。

    这是东北特有的高粱地。

    八月底的高粱长得比人还高,密密麻麻,风一吹,叶子哗啦啦作响,像绿色的海浪。

    这里是天然的掩体,也是最闷热的蒸笼。

    陆峰身上那件粗布衣裳已经被汗水湿透了,紧紧贴在身上。

    蚊虫在脸上叮出的包又痒又痛,但他连抓都不敢抓。

    因为他听到了狗叫声。

    不是农村那种看家护院的土狗,而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狼狗,叫声低沉,凶狠,且越来越近。

    “来得好快。”

    陆峰趴在高粱垄沟的泥水里,眼神冷冽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对方的反应速度这么快。

    看来邓子方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必须要除掉的毒瘤。

    陆峰摸了摸腰间的54式手枪。

    但不能开枪杀人。

    这些追兵,是利剑的战士,是保家卫国的力量。

    他们只是被蒙蔽了,在执行错误的命令。

    如果陆峰开了杀戒,那就真的坐实了“叛徒”的罪名,再也洗不清了。

    但不杀人,怎么摆脱这些带着军犬的精锐?

    陆峰看着周围密集的青纱帐。

    既然是丛林战,那就让你们看看,什么叫“孤狼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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